免费发布

广州机场进口德国化妆品报关公司代理案例

更新时间:2024-04-20 15:15:00 信息编号:1089747
广州机场进口德国化妆品报关公司代理案例
供应商:
广州市天睿进出口有限公司 商铺
企业认证
所在地
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68号2108-2109房
联系电话
19927528149
经理
王斐
手机号
13826000607
访问统计
114次
让卖家联系我
wf781275996

详细

广州机场进口德国化妆品报关公司代理案例

我司操作的进口化妆品类产品条目

1、护肤类:保湿水,保湿霜,美白面膜,祛痘面膜,祛黄面膜,防过敏面膜,精华露,喱哩膏,护手霜,面霜。

2、彩妆类:睫毛膏,眉笔,粉饼,BB霜,隔离霜,美白霜,眼影,腮红,口红。

3、日化类:牙膏,牙刷,肥皂,香皂,漱口水,洗衣液。

化妆品进口手续相对比较麻烦:注册批号,中文标签,卫生标签,产地证书等。化妆品关税在增税率:17%,某些化妆品比如眼用化妆品、药用化妆品、美容化妆品等消费税30%。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2.产品配方;

3. 产品质量标准;

4. 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A. 检验申请;

B. 检验受理通知书;

C. 产品说明书;

D. 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E. 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一、化妆品进口报关批件申报资料:

首次化妆品进口到中国,首先要在国家药监局申请化妆品进口卫生许可批件,申请普通化妆品进口卫生许可批件,提交材料如下: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产品配方

(三)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国外授权公证书及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及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二、化妆品的进口流程:

      1、 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 (发货前办理)

      2、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 (发货前办理)

      3、备货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4、准备单证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5、发货到港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6、换单 (我司操作)

      7、报检 (商检部门操作)

      8、报关 (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

      9、交税

      10、中文标签备案 (货物到港后办理)

      11、贴标签

      12、商检查验放行

      13、送货

      14、出具卫生证明

进口化妆品商检所需资料:

      国外供应商:原产地证、授权书、提单、贸易合同、装箱单、商业Invoice等;

      国内进口商:营业执照、非特殊/特殊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报检委托书、报关委托书等

化妆品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1.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是可以提前申请的;

      2.化妆品的外包装上成分必须要与批文上的成分保持一致;

      3.化妆品必须要做标签备案,而且标签备案号是一性;

      4.化妆品报关资料不需要卫生证、植检证等;

      5.化妆品半成品是不需要批文;

      6.化妆品也是有卫生证才能销售。

三,化妆品税率对照表:品名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精油,香膏 15-20 17 30

混合香料 10-15 17 30

香水,花露水 10 17 30

唇用,眼用化妆品 10 17 30

指(趾)甲化妆品 15 17 30

烫发剂 15 17 30

浴盐 10 17 30

四、对化妆品配方有什么要求?

(1)所有生产时加入的成分均需申报,包括随原料带入的防腐剂、稳定剂等添加剂;

(2)给出配方中全部组份的名称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

(3)配方中的成份应使用INCI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

(4)配方中的着色剂应按化妆品卫生标准归的色素命名或提供CI号;

(5)配方中的成份应给出百分含量,不得仅给出含量范围;

(6)配方成份中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矿物等原料的,应给出其学名(拉丁文);

(7)配方成份中含有动物脏器提取物的,应附原料的来源、制备工艺及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 (8)分装组配的产品(如染发、烫发类产品等)应将分装配方分别列出;

(9)配方中含有复配限用物质的,应申报各物质的比例。



关于广州市天睿进出口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更多新闻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主要经营:货物进出口代理,代理报关,代理清关,航运安排,拖车代理,仓储。

 广州市天睿进出口有限公司弘扬“专注-细致”精神。在行业内提出“专注于服务”创新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质量为主线、以圆满为动力。把由管理咨询、外贸进出口、报检报关等分散的资源和力量整合在一起,把智慧和空间凝聚到“全球进出口门到门”服务上。服务贯穿整个进出口贸易流程:一般贸易代理、国际贸易结算、专业进口清关、进口单证办理。

内容声明:顺企网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顺企网所展示的信息内容系由广州市天睿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店铺经营者负责。顺企网提醒您购买前注意谨慎核实,如您对信息有任何疑问的,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家沟通确认顺企网存在海量企业商铺和供求信息,如您发现店铺内有任何违法/侵权信息,请立即向顺企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
您可能喜欢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注册和来自工商局网站, 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粤)-经营性-2016-0009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11467.com 顺企网版权所有 发布批发采购信息、查询企业黄页,上顺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