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化妆品FDA认证是什么
凡在美国销售的化妆品,无论是本地制造还是外国进口,都必须遵守《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公平包装和标签法》以及这些法律的管理委员会所颁布的条例。《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把化妆品定义为专门用于人体以达到清洁、美化、增强吸引力或者改变人体外表之目的而不影响人体结构或功能的物品。属于此定义的产品有护肤霜、洗液、香水、唇膏、指甲油、眼霜和面霜、香波、永久卷发剂、染发剂、牙膏、除臭剂和用作化妆品产品一部分的任何成分。肥皂主要由脂肪酸的碱盐组成,而且标签上只需对人体的清洗力做声明,所以法案认为肥皂不是化妆品。在美国,管理化妆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A)、《良好包装和标签法》(FPLA)和其它适用法规。
化妆品FDA认证进口程序如下:
在货物抵达入境口岸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进口商或机构向美国海关总署填报入境文件。当FDA接到入境通报后,审核进口商的报关单位以确定是否应进行物理检验(码头检验,抽样检验),如果决定不抽取样品,FDA分别向美国海关和案及进口商发送(可续行通知),此时,本批货物在FDA处予以放行。注意“可不经检验续行”并不意味着产品符合要求,它只意味着在产品入境时FDA不予检验,如果日后发现产品违反法律和法规,将视违法的性质启动相应的法律措施(如没收等)。
FDA认证在进口时验证化妆品的要求:FDA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并收集化妆品样品,以验证成分(如颜色添加剂)是否适合和安全用于化妆品,并验证标签上声明的颜色添加剂已经FDA认证批准用于预期用途。此外,还会检查产品标签,以确保其符合标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