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公司的话,满足建议注销条件可以申请简易注销。
简易注销适用范围:企业简易注销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和按照 “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2015年7月1日设立的企业)暂时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仍须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规定办理。
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办理简易注销:1.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2.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3.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4.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6.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应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简易注销主要简化哪些程序?企业申请简易注销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办理。商事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人员备案和提交清算报告。企业无需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提交材料信息后,经由商事登记机关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免费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限为45天。
时间是:3-6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