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及其过渡期政策要求,经自治区人才市场组织的三次考试,全区共有592人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替代人员考试认定(名单见附件),在过渡期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临时执业资格,总队现向上述人员颁发《注册消防工程师临时资格证》。
请各有关单位携带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委托书(应注明本单位领取资格证人员名单)前往新疆消防协会领取,个人领取的请携带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联系人:毛玉凤
联系电话:0991-5659605、13579287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