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备案实操指南,助你轻松掌握申请要点:
前期准备政策研读:深入研究国家及地方关于外债管理的政策法规,重点关注国家发改委、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规定,明确外债备案的具体要求、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等,确保企业融资活动符合政策导向.
企业自评:评估自身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信用状况及足够的偿债能力等基本条件。同时,梳理企业的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等,分析资产负债率、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的稳定性等指标,以便更好地制定融资计划和准备申请材料.
确定融资方案: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战略,确定合理的融资规模、期限、用途等,并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和渠道,如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
准备申请材料:一般需准备以下材料 :
关于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的请示。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主体、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
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
相应主体的公司章程。
发行人、担保人(如有)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需提供经签署的贷款协议或同等效力文件。
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如适用)。
企业过往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及备案项下的额度使用情况(如有)。
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
网上登记:申请人按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 45 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网上登记完成后,同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复查与受理: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审核与决定:受理后,承办司局审理申请材料内容并作出决定。对于材料内容存在错漏的,承办司局将通过网上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齐补正通知;未按时反馈书面补正回复意见的,将予以终止审核.
结果通知:审核登记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地方企业的,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
资金使用:企业获得外债资金后,应严格按照备案内容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用途与备案相符,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债资金的监控和管理.
信息报送:
申请人应在每期境外债券发行 / 商业贷款提款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报送借用外债信息.
在《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每年 1 月末和 7 月末前 5 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如出现境内外债务偿付风险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情况,企业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对外债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关注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市场风险以及偿债风险等信用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