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船东,或某个与船东比较在某时有权订立此种协议的人,同意经由水上运送货物,或提供一艘船以便运送该货物,换取支付给他的一笔金钱时,此种合同叫做货运合同,该笔款项则称为运费(freight)。
根据船舶被使用的方式,货运合同可以包含在一份租船合同中(charteparty)或由一份提单来证明。但是,租船合同和提单的传统划分并不详尽。货运合同可以包含在经由不能严格地划归任何一类的单据加以证明。也即:航运合同,订舱单,大副收据,不可流通的收据,海运单,船舶提货单,以及1971年《海上货物运输法》第一条(b)所列清单中提及的相似物权凭证。更多行业物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