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公证(又称香港律师见证)是由香港律师出具的,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
一、 一般香港律师公证流程
1、准备资料:
(1)拟要公证的香港公司名称或者注册编码(2023年12月24日更新以后统一注册编码和商业登记证号码合并,此前注册的注册编码不变,以后注册的没有注册编码只有商证号码)先要做简单的查册看公司年审是否正常,是否有未通过的审核的文件,确保一切正常才可以办理公证,否则先要让秘书公司处理让公司处于正常存续状态才可进行公证。
(2)公证的使用地和用途:每个地方和政策不同,需要依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者企业的需要,出具此项公证,否则费用白花,时间也耽搁了。
(3)公证份数:标准是一正一副即一个正本,一个副本。需要明确告知几正几副。
(4) 董事ID,成员名册(ROM)或者董事名册(ROD);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书(BR),周年审报表(NAR1)章程(M&A)有的更名还需要提供更名证书(CR),授权书及决议内容等。
2、签订公证委托协议
3、递交办理* 办理时间 :资料齐全,5-7个工作日。
二、为什么有香港公证
自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香港和内地联系日益紧密。许多香港同胞到内地探亲、定居、领养子女或结婚,大量的港商到内地从事投资、经商活动,但由于内地有关部门及人士无法了解香港当事人的真实情况,比如:香港居民到内地登记结婚,对方必要了解其婚姻状况;港商在内地进行商业活动或投资,内地的合作伙伴或银行、工商登记机关也是需要对香港公司有一定的了解(如公司的商业登记纪录,董事或股东资料,财务状况等等)。
因此司法部在1981年,首次委托了8位对中国事务较有认知的律师,负责为香港居民办理回内地处理法律事务的证明文书,后来这些律师成为『中国委托公证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律师事务所人士凭借其法律专业及丰富经验为香港居民、企业到内地进行民事、商业活动所提交的文件中涉及发生在香港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提供一个证明的渠道。
2002年11月1日,根据《管理办法》制订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规则(试行)》(下称"《办证规则》")正式施行。《办证规则》统一了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的分类、证明方式及格式、要求,进一步规范委托公证业务,提高公证文书质量。
三、企业需要香港律师公证情形
1、香港企业在内地设代表处或港资公司时的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
2、香港企业在内地进行商业活动或投资,内地的合作伙伴或银行、工商登记机关也有需要对香港公司有若干的了解,如公司的商业登记记录、董事或股东资料、财务状况等等;
3、海外公司或外国人士如要在中国内地注册公司、购买物业、或需要到政府注册登记的商品时,则需要出具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公证文件。
4、香港企业到内地人事投资、经商,亦或者是大陆人在香港注册香港公司后,在国内用香港公司投资经营等相关事宜时。
四、公证有什么好处
1、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
①个人及企业证明书: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②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买卖、租赁、按揭国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
2、在国内成立办事处
①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产买卖、租赁合同、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合同等。
②参加国际招标;法律诉讼;及申请商标、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
③在内地成立外资公司(独资或者合资)。
五、 香港公司需要公证的内容
1、根据公司的不同目的,公证有不同类型,如资信证明、公司地位证明、董事会决议公证等。
2、一般香港公司在内地投资,需要证明主要资质,香港公司由律师对全套注册文件进行公证。
3、在香港签发的公证文件,如果要在内地使用,必须由中国委托的公证机构签署,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