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时,申请表中对软件的鉴别材料有以下注意事项:
材料内容
源程序代码:应提交前、后各连续 30 页,共 60 页(不足 60 页全部提交)的源程序代码。源程序代码应清晰可读,能反映软件的主要功能和算法,并且需要在每页的页眉处标注软件名称、版本号和页码,页脚处注明 “第 X 页共 X 页”。
文档:文档应是软件的设计文档、使用说明、用户手册等,一般也要求提交前、后各连续 30 页,共 60 页(不足 60 页全部提交)。文档内容应与源程序代码相对应,能够清晰地描述软件的功能、结构、使用方法等。同样,每页页眉需标注软件名称、版本号和页码,页脚处注明 “第 X 页共 X 页”。
材料形式
纸张要求:鉴别材料应使用 A4 纸单面打印,纸张应平整、无折痕、无污渍,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装订要求:源程序代码和文档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整齐,不得出现散页、掉页等情况。可以采用胶装或线装的方式,但不要使用活页夹等容易散落的装订方式。
其他事项
保密性:如果软件中包含敏感信息或商业秘密,可以申请部分内容的保密处理。在申请表中应明确说明需要保密的部分,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真实性:鉴别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软件的实际情况,不得伪造、篡改。一旦发现材料虚假,将可能导致软件著作权申请被驳回,甚至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