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进出口贸易经营备案时,海关部门对申请企业有以下要求:
人员配备方面
专业人员要求:企业应配备熟悉进出口业务的专业人员,如外贸业务员、报关员、报检员等,这些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熟练处理进出口业务中的各项事务。
财务与资金方面
注册资本:虽然注册资金要求因地区和行业而异,但一般来说,企业需有一定的注册资本以支持其进出口业务,如外贸流通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通常不低于 200 万人民币。
财务状况: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按时缴纳税款、履行合同义务,可能需提供企业的财务报表、税务登记证明等材料,以证明财务实力和经营稳定性。
特殊商品资质方面
特殊许可:对于某些特殊商品,如危险品、管制商品等,企业可能还需要申请相关的行业资质或经营许可证,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
其他方面
海关信用:企业应了解自身的海关信用等级,良好的海关信用等级有助于备案审核,并在后续业务中享受更多便利措施。
主体资格方面
合法注册登记:企业须是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拥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 “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等与进出口相关的内容,若没有则需先变更经营范围。
法人资格要求: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外贸流通企业成立时间一般需 1 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办理工商年检且通过年检。
特定人员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 3 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经营场所与设施方面
地址性质: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性质的办公地址,不能是民用住宅。
场地证明:办公场所的地址应与企业注册地址一致,需能够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设施设备:具备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办公设备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