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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从字面可以看地出来,就是公司需要付给别人的钱。
为什么放在其他应付款这个科目,是因为这个钱是与公司经营无关的款项,如果是与经营相关的应付款项,会在财务报表上列支为:应付账款。
简单说,其他应付款就是公司应该支付给股东以及其他公司或者个人的往来款。在实务中,特别是小微企业,基本都是公司需要支付给股东、法人或者公司实际经营人的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当作为企业的其他收入处理,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其他应付款在注销的时候,需要确认为企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我们在注销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呢?
理清其他应付款的详细情况
首先,针对其他应付款我们需要进行全面梳理,理清楚其他应付款的明细,明确公司是欠谁的钱,欠多少钱;如果是因为财务记账疏忽的,应该及时进行清理,但应该保留相关调整的依据。
欠非关联方资金
有的企业,例如房屋租赁企业,会收取企业的押金,在财务报表也会提示为其他应付款,已经归还的财务上做好账务处理,无需归还的,应该确认为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欠股东、法人或者公司实际经营人的钱
如果是公司欠股东、法人或者公司实际经营人的钱,需要明确金额大小以及来源。
如果是公司由于运营周转直接借给公司的,而公司账面没有多余的钱来进行归还。可以通过增资的形式,来归股东、法人的钱,这样公司的实收资本增加了,再去归还借款,这样就可以清理其他应付款了。
如果是欠公司法人股东的工资、奖金等,应该及时进行发放,申报的工资及奖金没有进行发放是不能进行所得税前扣除的。根据《国家税务zongju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也明确指出,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因此不要觉得公司是自己的,申报了工资就不需要进行发放。
如果同时存在法人股东也欠公司的钱,也就是其他应收款的明细中有对应人员的明细,可能是在支出的时候名目不一样。例如,支出的时候备注的是备用金,但是法人在借钱给公司的写的是借款,而且两者金额大不一,在没有特别明确的情况下,是会同时存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中,两者可以进行比对,进行归还和收取,实现清理其他应付款。
确认其他应付款后需要交税怎么办
如果其他应付款确实无法偿还,或者说无法证明偿还了,是需要确认为收入了,这个时候就需要缴纳其他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这个时候应该将清算期间企业的实际支出全部列支:清算费用,财务费用,招待费用以及员工离职遣散费用等等,将企业真实合理发生的成本列支。同时有相应的支付凭证,这样就可以进行所得税前扣除,降低企业的所得税以及注销可能产生的分红税。
因为其他应付款已经是明确确定需要转变成企业收入了,所以只能勇敢其他支出来弥补可能产生的所得税费用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zongju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
《企业注销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