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办理注销的流程如下:
1. 成立清算组并备案
1. 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在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 清算组备案:清算组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提交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备案申请书》、清算组成员名单、清算报告等材料。
2.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1. 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告知其申报债权的期限和方式。
2. 登报公告:于 60 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公告期为 45 日,公告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注销原因、公告日期等。也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告。
3. 税务注销:前往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出具清税证明。
4. 工商注销
1. 提交申请:携带注销申请书、清算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等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
2. 审核与受理:工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将予以受理。
3. 领取注销通知书:工商部门在受理注销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无异议,将在规定时间内核发注销通知书。
5. 银行账户注销:到公司的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手续,提交税务注销通知单、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 印章注销: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提交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刻章登记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