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香港注册完公司后,由于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注销了公司或者公司被除名,后续想要恢复使用,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么这篇文章就来个大家详细解答一下相关情况。
一、香港公司申请恢复的情况1、公司被强制除名注销后申请恢复公司由于连续几年没有年审(提交周年申报表和更新商业登记证),而被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强制除名注销。
2、公司董事或股东主动申请注销后恢复公司董事或股东主动申请注销后,发现公司名下还有资产,如银行账户资金、车辆、物业、股票、知识产权等没有处理。
而由于公司已注销,名下的资产会作为无主财产,归属香港政府所有。因此,想拿回公司名下的资产,唯一的办法就是申请恢复公司,然后才能处理资产事宜。
3、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恢复公司如果一家公司和其他商业主体有债务上的纠纷,该公司A可能需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而为了逃避债务,将其申请注销。
这种情况下,债务人要求公司偿还债务,将公司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执行法院判决中,因债务人公司已注销,没办法进行,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公司,然后再继续诉讼。
二、恢复香港公司的主要方式行政方式恢复香港公司此方式只适用于被香港注册处强制除名注销的香港公司。
当香港公司已撤销注册(主动注销),但公司的银行帐户尚有存款需取回,或有其他明确必要的理由,可考虑根据《公司条例》相关规定,向高等法院申请颁令恢复公司的注册。
或者当欠债公司已撤销注册、剔除注册和解散时,此债权人可在欠债公司被撤销后20年内向法院申请颁令恢复公司的注册,或将公司名称恢复列入登记册,以及其他适当的命令。
恢复条件1、征得该香港公司所有股东董事的同意;
2、恢复公司前已补齐税局/注册处的罚款;
3、补齐罚款后递交《本地公司申请以行政方式恢复注册》;
4、若涉及到两位及以上的公司董事或股东时,需要额外填写一份授权书,授权给其中一位董事来签署恢复公司所需的相关文件。
向法院申请恢复此方式适用于被公司董事/股东主动申请注销的香港公司当
香港公司已撤销注册(主动注销),但公司的银行帐户尚有存款需取回,或有其他明确必要的理由,可考虑根据香港《公司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高等法院申请恢复已注销的香港公司。
恢复条件1、委托香港律师向原诉讼法庭申请恢复香港公司;
2、法院收到律师的陈述开始调查后下发相关文件,收到文件后提交资料和缴纳费用;
3、相关部门在收到相关资料和费用后,会进行审批恢复该香港公司。
三、恢复香港公司的流程1、公司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恢复公司的申请,并递交所需文件。
2、在提交申请后,公司需要缴纳相关的行政费用和注册费用等。
3、香港公司注册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公司符合恢复的条件和要求。
4、申请批准后,香港公司注册处会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已经恢复。
四、注意事项1、公司被注销后,有规定的时限可申请恢复,如有恢复需求,请及时行动,以免错过申请时机。
2、以行政方式申请恢复公司必须在公司被除名后的20年内提出,向法院申请恢复公司必须在公司解散日期后的20年内提出。
3、企业在公告中需要提供准确的信息,以确保公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公告信息有误,可能会导致恢复注册申请被拒绝。
4、恢复公司后,需及时更新公司的注册信息,确保公司的信息准确无误。
5、在恢复公司的过程中,必须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违反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或面临其他法律后果。
五、香港公司被除名的原因1、没有按时年审,年审是维护香港公司正常运营的一种方式,如果超期未年审,将会产生罚款甚至除名,公司账户也会被冻结,资金无法取出;
2、公司违法经营,经司法部门查实;
3、未按要求挂水牌,若发现没有看到该公司名称在水牌上显示,则会产生罚款以及除名;
4、秘书公司无牌经营等都可能导致香港公司被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