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千祥镇石门村,一幢从2003年被举报的违章建筑,顺利结顶,而且村官张新忠,盖公章开后门。帮卢忠义办出了房产证,至今千祥镇人民政府还没执法,2011年5月24日10点12分至10点59分,浙江省人民政府纠风办
浙江之声阳光行动独立调查,已经播放东阳市千祥镇人民政府,行政八年不执法,下午18点30分重播, 省级新闻媒体已曝光二年多了。现在东阳市千祥镇人民政府还在包庇,不肯执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都到哪去了。
求助信
法院三判卢忠义败诉拆除违法建筑,东阳市千祥镇人民政府九年执行至今无果,村民采光权之争。求助人卢大进 男54岁 住浙江省东阳市千祥镇石门村村民,电话:15167907022 九年多来我一直*卢忠义违法建筑遮挡我家住房采光权的事情而奔走,多个上级主管部门也曾多次回复并指出邻居卢忠义家第四层建筑为违法建筑,应予以拆毁。而在法院的三次判决,都已经裁定卢忠义家第四层建筑确为违法建筑,应予以强制执行。
1995年石门村卢忠义批建房屋(36平方),95年后两次扩建加盖房间之后再次扩建,2003年准备加盖第四层。遭人举报后,千祥镇镇政府曾收取每户200元调节费。2006年卢忠义又再次在原基上在加盖第四层,严重影响到我卢大进自家的采光和家居生活。于是,我找到卢忠义,要求其停止违法建筑。不料卢忠义请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对我大打头破血流,医药费现在还没给我,并扬言谁敢拆他的房,他就要谁的命。 我在家人的陪同下,迅速向当地镇政府进行了汇报,镇政府有关领导并没有对此事作出回应和答复,无奈之下,申诉人开始走上了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和申诉之路。
在这五六年中,申诉人自始至终都在不停地对此事进行举报和信访,其中也得到不少上级部门的回复省建设厅的回复(如东阳市建设局2007年9月27日回复、金华市的金规信复字[2008]第1号、东阳市规划局2009年3月19日的回复、省国土资源厅回复、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回复等等)。这些回复件中都一致认定:卢忠义第四层为违法建筑,应予以拆毁。东阳市规划局2009年3月19日的回复说,经查:千祥镇人民政府于2008年2月28日向卢忠义下达了拆毁第四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08年7月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卢忠义于2008年3月25日办理了房权证(违法变为合法了),法院已无法拆除,建议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2008年10月14日卢忠义为房屋扩建工程顺利进行,雇用社会闲散人员保驾护航,申诉人无奈只得打110报警,千祥镇派出所出警后将社会闲散人员驱逐,卢忠义公然把第四层建造完工。其间,我曾多次阻止卢忠义家房屋扩建,受到了他的野蛮阻打,还砸烂我家的门和院墙。
09年11月17日卢忠义告状东阳市房管局,卢忠义败诉。同年12月15日卢忠义告状千祥镇镇政府,第二次卢忠义又败诉,第三次卢忠义又起诉到金华中级法院结果又败诉。东阳市房管局在东阳日报上公告早已刊登,卢忠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千祥镇镇政府在石门村村口公告早已粘贴,卢忠义户违章建房第四层(楼梯间除外)全部拆除;另外东边第二次造那一间,一至四层全拆。公告里告知2010年6月24日前叫卢忠义拆除违章建筑,超过6月24日,法院和千祥镇镇政府会强制执行。2010年7月22日,法院执行通知书亲自送达千祥镇镇政府,委托千祥镇镇政府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执行通知书送到卢忠义手中。
迫于上级的压力2010年12月10日,千祥镇政府多位工作人员亲自送到卢忠义家,卢忠义关门闭户拒绝接收,工作人员在卢忠义家门前以粘贴公告形式的出发通知: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逾期不自行拆除镇政府将会同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我在不停的举报2011年8月10日,卢忠义家人意思意思进行自拆一小部分,大部分还留着,四楼后半间一小部分拆掉了,前半间和栋梁都没拆,2010年6月千祥镇政府公告在石门村粘贴,卢忠义第二次造东边那一间1至4层全拆,现在还没拆,只有第四层后半间一小部分拆掉,过了一星期,村长亲自帮卢忠义盖回去,千祥镇政府公告的若言没做到,还在包庇卢忠义,但直至2012年的今天,千祥镇政府又死皮赖脸不肯执行,2012年1月12日卢忠义又继续抢建,一桩历史九年的民事纠纷,到现在都执行不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都到哪去了,真的让百姓心寒。千祥镇镇政府不怕网上曝光,更不怕新闻媒体来曝光。千祥镇政府正在破坏党的声誉,破坏在百姓心中的形象,扰乱社会的稳定,破坏社会的和谐。今特求上级部门维护正义,打击歪风邪气,保护公民权益。请求上级领导支持正确意见,监督东阳市千祥镇人民政府,强制执行拆除违章建筑,履行判决义务,还我采光。
求助人卢大进 201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