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正式批准GB 4544-2020《啤酒瓶》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新标准将于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代替GB 4544-1996《啤酒瓶》,与之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删除 产品理化性能分等要求;
2. 删除 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不再建议啤酒瓶两年的回收使用期限,而更注重对可回收旧瓶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控;
3. 修改 理化性能,将原标准附录A 的内容直接放入标准正文,将产品分为一次性瓶、可回收新瓶和可回收旧瓶,并分别规定了理化性能指标,其中抗冲击指标按啤酒瓶的满口容量不同划分为两档,以鼓励啤酒瓶小型化;
4. 修改 规格尺寸,不再单独规定640mL 啤酒瓶的规格尺寸,只对可回收瓶瓶身和瓶底厚度的最小值作了规定,同时规定了所有产品的规格尺寸允差;
5. 增加 垂直负荷强度的试验;
6. 增加 一次性瓶还应在每件产品的根部位置打上“NR”字样;
7. 增加 不可使用麻袋、捆扎等可能导致啤酒瓶质量下降的包装的内容。
新标准的技术指标具有先进性,能适应目前行业发展的需求,与国外标准基本一致,部分技术指标优于国外标准。容量公差、瓶高公差、瓶身外径公差等规格尺寸指标等同采用现行有效的ISO 9058:2008,试验方法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国际上具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