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电商平台通常需要申请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具体而言,主要是申请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EDI)许可证,若平台涉及有偿信息服务还需申请信息服务业务(ICP)许可证4。以下是申请流程:
准备材料:
填写相关表格:需填写《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公司及人员情况表》《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专用表格》,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获取。
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提供股东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以及申请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出具社保证明:提供公司员工社保证明,一般要求 3 名员工近 1 个月或 3 个月的社保记录,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准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说明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支持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提交承诺书:填写《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其他材料:还需提供公司域名证书、网站网页完整截图,申请信息服务业务或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的还需上传网络接入协议。
在线提交申请:申请者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登录,选择 “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电信和互联网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审核:通信管理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预审查,对于材料不齐备的,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者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者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发放受理通知书:若申请材料齐备且符合受理条件,通信管理局会在系统中发放电子版《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理后审查:通信管理局在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会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领取证书:审批通过后,企业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许可证。法定代表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