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玻璃钢储罐企业的年金涉及多方面的社会关系和相关法律法规,在适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冲突,如《信托法》与《劳动法》《养老保险法》的冲突。立法机关应当对法律适用的冲突做出解释。
雇主和雇员因制定与执行企业年金章程,或缴纳养老保险费而引起的争议发生在劳动关系的延伸领域,故依据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加以解决。
我国玻璃钢储罐企业应积极预防发生因履行企业年金章程发生的争议,是企业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主素,因为企业年金章程是规范玻璃钢储罐企业年金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有效的预防措施包括:(1)强化执行平等协商原则;(2)完善集体协议履行机制(3)加强政府参与和监督作用;(4)完善劳动关系领域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