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对《16 C.F.R. Part 1227 –婴儿车及儿童手推车的安全标准》法规进行了修订,新的法规将于今年10月2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CPSC童车新规的主要变化在于,法规指定的标准发生变动,由ASTM F833–13b《消费者安全规范——婴儿车及儿童手推车》更改为ASTM F833–15《消费者安全规范——婴儿车及儿童手推车》。这意味着从10月2日起,我国出口美国的婴儿车、儿童手推车要依据新标准下的新检测方法进行检测。新规涉及的我国相关婴儿车及儿童手推车对美出口检测服务的实验室达几十家。
CNAS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互认协议的签署方,美国CPSC承认CNAS的认可结果。我国开展婴儿车及儿童手推车对美出口检测服务项目的实验室,可通过获得CNAS认可,申请CPSC的注册资格AS建议相关实验室根据ASTM F833–15标准,及时更新检测方法,并获得CNAS认可,以满足对美童车出口的要求。
2017年8月24日,美国材料和试验协会ASTM发布了消费者安全规范-玩具安全ASTM F963-17。根据CPSIA的规定,如果在发布后90天内CPSC没有反对,ASTM F963-17将在发布180天后成为强制标准。
最本质的更新就是针对如下标识的储能弹射玩具的要求:
根据8.14.5测试方法当弹射物测试产品弹射物的动能大于0.08J*,弹射物的单位面积的动能KED依照8.14.6的测试方法要求不能大于2500 J/m2
新增条件
版本ASTM F963-17的修订是由于ASTM F 963-16在最后投票中的失误导致版本中文字遗漏的修改。CPSC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对上面的信息执行自由裁量权。所以ASTM F 963-17并没有实质的影响内容
办理流程:
1,寄送样品,填写申请表
2,开始检测
3,检测合格
4,颁发证书
办理周期:4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