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经营异常”短信,有什么严重后果?
近不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收到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短信通知
究竟是怎么回事?
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有没有办法移出呢?
别急,这些问题我们逐个为你解答
收到“经营异常”的短信是怎么回事?
目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政务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部分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醒部分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为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请尽快核查确认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移出。
01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通知
02
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
经营异常状态的通知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哪些原因?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商事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1.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
2.不按时公示即时信息的;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何影响?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逾期未报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然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企业信用信息将被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将被依法限制或者禁入。
企业如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针对四种不同情形具体移出流程如下:
1、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的,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2、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后,市场监管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个体工商户如何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1、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应当向市场监管部门补报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2、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更正后的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3、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依法办理经营场所、经营者住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再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