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
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
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条件: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免征个人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从业人数≤300人。
资产总额≤5000万元。
条件: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可进一步享受“双免”优惠。
个体工商户:
包括个人经营、家庭经营等形式,且需满足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特定行业:
政策通常适用于大部分行业,但部分特殊行业(如金融、房地产等)可能不适用。
纳税信用良好:
需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
减轻税负:
直接降低个体工商户的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利润。促进创业:
降低创业门槛,鼓励更多人投身个体经营。简化申报:
符合条件的个体户可简化税务申报流程,节省时间成本。
销售额的界定:
销售额包括所有应税销售收入,需准确核算。
若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仅超出部分需缴纳增值税。
从业人数与资产总额:
从业人数按全年平均计算,包括季节性用工。
资产总额按企业资产负债表年末数确定。
定期核查资格:
个体户需定期自查是否仍符合双免条件,避免因条件变化导致漏税或违规。
案例1:
某餐饮个体户月销售额8万元,从业人数10人,资产总额200万元。
结果:可享受双免政策,无需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案例2:
某服装店月销售额12万元,从业人数5人,资产总额100万元。
结果:销售额超过10万元,需就超出部分(2万元)按1%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仍可享受减半征收。
双免政策是针对个体工商户的重要税收优惠,涵盖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个体户需准确核算销售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确保享受政策红利。
建议:定期关注政策更新,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确保合规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