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的区别是什么?
(一)产权关系不同。特许经营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各个特许加盟店的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没有资产纽带;而直营连锁各店铺都属于同一资本所有,各个店铺由总部所有并直接运营、集中管理。
(二)法律关系不同。特许经营中特许人(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建立起关系,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直营连锁中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关系则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三)管理模式不同。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经营体系是通过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形成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相互独立,特许人无权进行干涉。而在直营连锁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负责人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是何时颁布和实施的?
2007年2月6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第485号《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确立的主要法律制度是什么?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了特许人质条件、备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法律责任等一系列法律制度。即: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和至少2个直营店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进行信息披露,且披露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境外公司是否可以在中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
根据《条例》规定,境外公司可以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但其经营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许经营与自由连锁的区别是什么?
(一)特许经营是总部和加盟店依照特许经营合同成立的,而自由连锁是各企业自发、自愿共同结成的组织。特许经营加盟店在合同期内不能自由退出,自由连锁的各店铺可以自由退出。
(二)特许经营的加盟店与总部之间是纵向关系,各加盟店没有横向联系。自由连锁的各店铺之间则存在横向联系。自由连锁各店铺的经营自主权比特许经营加盟店多,相互联系更为松散。
(三)特许经营中没有总部对加盟店的利润返还机制。自由连锁是由店铺集资组成,所以各店铺可以得到由总部利润中作为战略性投资的、持续性的利润返还。
(四)特许经营中有特许经营费用和保证金等。自由连锁总部一般是非营利性机构,不收或收取少量的会费。
(五)特许经营体系通常依托于特许人开发的品牌和技术等经营资源,而自由连锁则没有这些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