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的自我声明?
去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的公告》,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焊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等领域20种质量稳定、安全风险较低的产品,允许企业运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替代第三方认证。
那么,什么是企业自我声明?
当前,企业证明自己有三种方式:一方认证,即自我认证并进行说明、评审;二方认证,即特定顾客对关键原材料进行认证,如汽车制造厂商对供应商的检查等;第三方认证,通过中立机构代表所有顾客(相关方)进行认证,目前为企业所熟知的ISO9000、ISO14000等都是采取这种方式进行认证。
企业自我声明与第三方认证一样,是一种企业证明自己的方式。证明的内容不仅包括产品本身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还包括产品开发、制造过程以及企业本身、生产环境是否达标等。
企业若采用自我声明认证方式则无须第三方机构,自己直接提供证实性材料,以证明自己符合标准——在产品说明书、产品包装等信息中如实公开规范的符合情况,并且向社会作出承诺。
自我声明方式有助于消费者获得企业及产品信息,更便捷地对产品进行监督,也便于企业赢得相关方的信任,加强顾客对企业的信任度等,以此拿到更多订单、获得更多实惠。
去年10月1日,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从那时起,对特定产品申请强制性认证(也称CCC认证)的企业,可以自愿采用自我声明方式证明其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认证相关要求,并通过该系统完成产品符合性信息报送后加施CCC标志。此举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的新举措,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有关专家介绍说,强制性产品认证引入企业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后,有助于企业产品研发、生产、上市的提速增效,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企业自主创新,加快产品提质升级;同时,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对企业承担质量风险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助于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此外,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是大数据监管的信息化基础,将该系统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有助于推动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市场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