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里求斯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法人,但仍需履行一系列年检和申报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年度申报(Annual Return)
分公司必须每年向公司注册处(Registrar of Companies)提交年度申报,内容包括母公司信息、负责人、注册地址等更新。
申报时限: 成立周年日起6个月内。
2. 财务报表和审计
虽然分公司财务与母公司合并,但仍需:
- 在毛里求斯编制本地业务的财务报表;
- 如收入或资产超过一定阈值,需经毛里求斯注册审计师审计;
- 有些情况下需附母公司财务报表(英文版)。
3. 税务申报
- 公司所得税(CIT):每年向税务局(MRA)提交分公司在毛收入的申报,税率15%。
- 预缴税(APS):如适用,按季度预缴税款。
- 增值税(VAT):若年营业额超过200万卢比,需注册并定期申报。
- 预扣税(WHT):若有支付股息、利息或服务费用给非居民,需代扣申报。
4. 雇佣和社保申报(如有员工)
- 向国家养老金基金(NPF)和国家健康保险(NHTF)申报并缴费;
- 向MRA申报个人所得税预扣(PAYE)。
5. 行业许可或监管要求(如适用)
若分公司从事监管行业(如金融、保险、电信等),需按行业规定进行年审或续证。
若未履行上述义务,可能导致罚款、罚息,甚至被吊销登记。是否需要我提供一个简洁的年检时间节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