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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蓄电池充电前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2-08-02 15:57:00 信息编号:113818
叉车蓄电池充电前注意事项
供应商:
镇江九阳电源有限责任公司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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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镇江市京岘山路99号瑞景山庄2幢101室
联系电话
86 0511 85280590/18952846002
联系人
徐爱国
手机号
1370145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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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

1、 充电前检查:蓄电池是否完好无损,接线是否完好,并打开气盖。
    不要打开或拨出电池上的注液液塞
    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要加液
    电池附近严禁吸烟、产生火花或明火
    充电时电池不能同时放电
    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工具
    充电时不要修理蓄电池
    充电时电解液温度低于55℃
2、 如是九阳公司的新蓄电池,将比重配为1.26的电解液冷却至30℃后注入蓄电池,注入量以高于保护板10~20毫米为妥,静待6小时,液温降至35℃以下方可开始充电。所指电解液比重均指30℃而言,不同温度时应按下列公式换算:d30℃=dt+0.007(t-30℃)
3、 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宜超过55℃,否则应采取减小充电电流,人工降温或暂停充电等措施。
4、 蓄电池充电至饱和时,电压和电解液比重在2~3小时内基本不上升,并冒出大量气泡,电解液比重达1.26,单格电压达2.4v。
5、 当单格电压下降至1.7v,电压表电压41v(行驶加载),电解比重下降至1.18时应及时进行充电。
6、 蓄电池充电终期时,用蒸馏水或比重为1.4的稀硫酸,调整电解液比重为1.26,并保持足够的高度。蓄电池充电始末应作电压电解液比重记录。记录将有助于蓄电池的维护和保障分析。
7、 蓄电池勿近火源和热源。充电完毕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上凡士林。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
8、 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电池充电间通风设备必须良好,温度不高于40℃,可以计算空气流通量,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可以用下列公式计算:q=0.05×i×n(其中q:空气流动量,i:充电末期充电电流,n:电池单体个数),应保证充电间内空气流动量大于计算公式中的空气流动量。
9、 蓄电池的初、常充电数据可参考下表,(如蓄电池带说明书请按说明书操作)
初充电 常充电
       ⅰ                 ⅱ                 ⅰ                 ⅱ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45     35-45       26     35-50       62      4-6        31     6-10
第ⅰ阶段充电时间可按充电特征掌握,当电池电压升到2.4v以上可改为第ⅱ阶段充电。
注:可配自动充电机,充电程序将自动对蓄电池进行充电,不会发生过充电及欠充电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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