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水效检测和水效标识备案介绍: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由国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7年9月13日联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8月1日起所销售的相关水效标识范围的产品必须加施水效标识方可出厂销售。
适用范围:
目前第一批纳入水效标识范围的产品只有坐便器,后续会陆续将反渗透净水机,水嘴等相关产品纳入范围,视水效中心公告为准。
申请水效标识的流程:
1.填写申请资料
2.寄样实验室依据水效标准检测出具水效检测报告
3.在水效中心注册企业水效帐号(填写企业信息,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4.提交备案
1)申请标识二维码
2)制作水效标识
3)提交备案要求文件(包括产品正面图,铭牌图,水效标识样本等)
5.水效中心审核通过,备案信息公告
6.公告后企业自行按要求印制水效标识并于出厂前加施水效标识在产品上方可销售
注:如是境外生产者,在水效标识备案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生产者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制件(扫描件)
2.进口商营业执照
3.进口商及境外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复制件
4.进口商承担产品在国内销售的所有法律责任声明文件
5.以上资料如是英文范文的,还需附上中文译本
申请周期:
产品水效检测报告周期:常规时间7-10个工作日(视实验室排单情况而定,快的话3-5个工作日)
企业水效帐号注册周期: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内
备案周期:水效中心审核时间10个工作日,公告5个工作日
坐便器水效标识相关信息解答说明:
1.该类产品适用范围:适用于安装在建筑设施内冷水管路上、供水压力不大于0.6MPa条件下使用的坐便器(包括智能坐便器),不适用于儿童坐便器、安装在飞机上的坐便器、蹲便、妇洗器。另外,坐便器水效标识备案只针对整套坐便器,单独部件不进行备案。
2.备案单元划分说明:
1)型号不同,形成冲洗机能的关键部件包括陶瓷结构、进水阀、排水阀、隐藏式水箱,以及智能坐便器的机能部件都相同的可视为一个备案单元,形成冲洗机能的关键部件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扩展备案。
2)智能坐便器的机能部件主要包括加热器、控制器、清洗器、电磁阀,型号不同,以上机能部件相同可作为一个单元扩展备案。
3)坑距不同的型号,主检型号应该选取最大坑距的进行备案,另外的坑距型号进行扩展备案。
4)坐便器陶瓷体相同,一款配普通盖板,一款配智能盖板,形成两个型号的坐便器,这种情况不能作为一个备案单元,搭配智能盖板成为一个新的型号就作为智能坐便器备案,两个型号分开备案,不能扩展。
5)隐藏式水箱配在不同的坐厕、挂厕,这种情况不能作为一个备案单元,需要分别备案。
3.扩展备案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扩展备案只需要写清楚扩展型号与主型号的差异,提交铭牌和正面照片即可,不需要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如同时备案扩展多个型号时,需要将所有产品正面照片、铭牌照片分别合成一张进行上传。
4.扩展型号及主型号共用一个二级码,扩展型号需要点击二维码详细信息才能看到。
5.备案所需提交的铭牌图的要求:铭牌是指产品本体上除水效标识贴外其它含型号信息的标识,需要体现型号信息。
6.坐便器水效标识需粘贴在水箱正面本体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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