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厂房承重鉴定检测 厂房鉴定公司
承接河南省房屋检测鉴定、加固设计、施工业务
河南明达检测鉴定单位从事建筑物、混凝土结构、构筑物、砌体结构的安全性能的检测鉴定。公司拥有完善的配套仪器设施设备和强度的技术团队,包括HILTI钢筋位置测定仪、光学经纬仪、非金属超声检测分析仪、裂缝测深仪、应力应变测试仪、动态应变测试系统、裂缝测宽仪、振动测试设备等国内外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我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的规定,公平、客观、准确、及时地为客户提供服务。秉承明达公司一切检测活动不受有关单位或利益相关机构、上级行政管理人员或部门的干预,保证判断的性和完整性。我公司贯彻质量管理方针,通过质量监督措施,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厂房安全检测内容:
如何进行安全鉴定?
经排查发现楼板为预制多孔板且同时具备无构造柱、无圈梁和无地梁的三层及以上砖混结构住宅,以及依法应当委托安全鉴定的危险住宅,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住宅有权人,住宅有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住宅有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委托安全鉴定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经房屋安全鉴定为D级危险住宅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提出采取维修加固或者拆除的处理意见;有发生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应当提出立即停止使用的意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立即停止使用意见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立即告知委托人,并报告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
住宅有权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委托依法设立的其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期间,危险住宅必须停止使用。
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项目。
1)详细研究相关文件资料。
2)详细调查结构上的作用和环境中的不利要素,以及它们在目标使用年限内可能发生的变化,必要时测试结构上的作用或作用效应。
3)检查结构布置和构造、支撑系统、结构构件及连接情况,详细检测结构存在的缺陷和损伤,包括承重结构或构件、支撑杆件及其连接节点存在的缺陷和损伤。
4)检查或测量承重结构或构件的裂缝、位移或变形,当有较大动荷载时测试结构或构件的动力反应和动力特性。
5)调查和测量地基的变形,检测地基变形对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系统及吊车运行等的影响。必要时可开挖基础检查,也可补充勘察或进行现场荷载试验。
6)检测结构材料的实际性能和构件的几何参数,必要时通过荷载试验检验结构或构件的实际性能。
7)检查围护结构系统的安全状况和使用功能。
8)可靠性分析与验算,应根据详细调查与检测结果,对建、构筑物的整体和各个组成部分的可靠度水平进行分析与验算,包括结构分析、结构或构件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校核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等。在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中,若发现调查检测资料不足或不准确时,应及时进行补充调查、检测。
一、厂房沉降监测是:通过设置基准点、在厂房上设置观测点,对厂房的沉降进行定期观测。厂房沉降是否稳定的判断为《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的内容要求规定
二、厂房沉降监测点布置要求:同一个厂房沉降监测或同一批厂房沉降监测,应在两个或以上不同位置设置基准点,基准点应设在厂房沉降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和观测的稳定位置,使用时应作稳定性检查或检验。在单个厂房上,沉降观测点的布置数量和位置可按现行广州市工程建设规范《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08-804)规定确定。沉降观测点观测标志的制作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的规定。
三、厂房沉降应采用水准仪量测,量测等级、精度要求、数据处理、相对沉降的计算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的规定执行。
四、如何确定厂房沉降监测次数:
(1)既有厂房存在沉降且未稳定时,监测频率应符合:
1、沉降频率应根据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率大小而定。
2、除有特殊要求以外,年每3个月一次,以后每半年一次,直至沉降测监稳定为止。
(2)相邻施工对周边厂房存在影响而对周边厂房沉降监测时,监测频率应符合以下要求:
1、监测频率应根据相邻工程的施工工艺和地基土的类型确定。
2、相邻工程施工结束后,尚应继续进行沉降观测。常规,年每月一次,以后每半年一次,直到工地周边厂房沉降稳定为止。
以上不论是新建建筑还是既有建筑厂房沉降观测过程中,若厂房出现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厂房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时,需增加观测次数。当厂房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时,应立即进行逐日观测或三天一次的连续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