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深圳市金融监管局发布公告称,截止至11月30日,共计551家企业填报自查数据,其中198家审核通过,353家审核未通过,被认定为疑似空壳、疑似失联,或填报信息存在问题,占比约为64.07%。审核未通过的企业,需要在2021年1月31日前通过快报系统重新填报自查。
2020年10月15日,深圳市金融监管局发布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开展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公告》,要求深籍融资租赁企业于11月底前填报数据、完成企业自查。此次深圳市主要清查对象为在深圳市内设立的名称中含有“融资租赁”、“租赁”等字样且经营范围属于融资租赁的企业,包括其分支机构,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等。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1、无法取得联系或在企业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的融资租赁公司;
2、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月报。
3、未依法通过guo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4、近6个月监管月报显示无经营;
5、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
6、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对于不了解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自查的企业,腾博国际可以配合完成以下相关自查资料的准备。
1、完成业务包装、资金过账以及开票缴纳税金工作
2、缴纳至少两名及以上的员工社保
3、融资租赁业务合规培训及考察问题讲解
4、配合金融办上门审查地址询问企业经营情况(如有)
5、出具审计报告
尽管目前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企业自查已经结束,但按照工作步骤,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还将通过实地核查、走访排查等方式,进一步核查融资租赁企业实际经营地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对于“非正常经营类”企业,将有可能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导致限制企业开设银行账户、吊销营业执照等严重后果。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建议深圳融资租赁企业认真对待此次审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进行整改,有任何问题可以联系腾博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