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香港公司满足的条件
要注销一家香港公司一般都是交给秘书公司来办理,正常需要时间是比较长的,期间需要及时回复香港政府发出的信件,并递交相应所需的资料文件。
香港公司想要申请注销需要满足以下几项条件:
1、香港公司全体董事股东均同意注销该香港公司
2、香港公司从未开始或运作,或在申请后已停止营业或运作3个月以上;
3、香港公司没有任何未办结事项以及尚未清偿的债务;
4、香港公司已经取得了香港税务局发出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
而想要取得“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流程如下:
1、向香港税务局递交完整的结业资料,同时申请撤销公司注册。
2、税局收到注销申请后,会查阅公司报税情况:
如有未填报的税表,或有未缴清的商业登记证费,税局会发出通知要求该香港公司补报税;
如果税务正常,未欠任何费用,一个月后税务局会发出不反对注销通知书;
当香港公司符合申请注销的条件后,即可向香港注册处申请公司注销:
1、提交表格《公司注册注销文件NDR1》以及“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至香港注册处;
2、约两个月后再由注册处发出注销公告通知书,刊登宪报公告该公司注销;
3、公告发出90天后无人提出反对,注册处正式注销;
4、等公司注销全部完成后,注册处会发出注销完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