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注册基金会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前期准备:
确定宗旨和业务范围:明确基金会的公益目的、服务对象和具体的业务活动领域。
组建理事会:招募合适的人员组成理事会,人数一般为5至25人(单数),需具备公益热情、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起草章程:制定基金会的“基本法”,涵盖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决策程序、财产管理和使用制度等内容。
准备原始基金:根据基金会类型,准备相应的原始基金。全国性公募基金会需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需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需2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寻找业务主管单位(部分地区非必需):在某些地区,需要找到相关或具有资质的单位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并获得其同意设立的文件。
确定办公场所:找到并提供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申请名称核准:
提交申请材料: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章程草案、发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基金会的名称核准。
召开理事会和监事会:
理事会:商讨确认理事会成员、是否设立为慈善组织、审核章程、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
监事会(可选):选举监事长、副监事长(如有),审核理事会会议的合规性。
准备申请材料:
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会登记事项表、设立登记申请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如适用)、基金会章程核准表及章程草案、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等。
线上提交及完善:
在“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平台”或类似平台登录,填写并提交成立登记的申请材料。登记管理机关会进行预审,如有问题需修改。
线下打印及提交:
经预审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打印并签字,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如理事监事备案表、理事会及监事会决议、验资报告、党建承诺书等,提交至登记窗口。
领取证书:
通过审核后,民政部门将发出准予设立的决定书,颁发登记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此外,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基金会进行战略规划、制定预算计划和资源开发计划,建立会计体系,并提交税收减免资格申请。整个过程可能涉及人员、资金、文件和流程的严格管理,确保基金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