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I(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登记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或进行股权投资时,需向中国商务、市场监管、外汇管理等主管部门办理的备案或登记手续。其核心目的是规范外商投资行为,确保资金跨境流动合规。
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含合资、独资、合伙企业)。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股权/资产收购)。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减资、股权转让等变更事项。
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利润再投资。
中国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外资管理制度,具体分两类:
适用绝大多数行业(负面清单外):通过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备案。
需核准的行业(负面清单内):如新闻机构等,需逐级提交商务部审批。
完成商务备案后,需在银行办理FDI外汇登记,开立资本金账户。
登录系统:
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
提交材料:
境外投资主体资格证明(如公司注册证书、护照等,需公证认证)。
境内企业《营业执照》(并购或合资时需提供)。
外商投资企业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
领取回执:
备案通过后,下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向娄底市市场监管局提交:
商务备案回执。
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明等常规材料。
选择银行:指定外汇银 行(如中国银 行、工商银 行等)。
提交材料:
商务备案回执。
企业营业执照。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
开立账户:
银 行审核通过后,开立FDI资本金账户,境外资金可汇入。
负面清单行业:
涉及限制类/禁止类行业(如教育、医疗等)需额外审批。
资金使用限制:
FDI资本金需按申报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证券、房地产等非经营领域。
后续变更:
企业增资、股权转让等需重新备案。
适用情况:
材料复杂(如公证认证)、行业特殊(如负面清单)。
选择机构:
涉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专 业外资代理公司。
商务局咨询:娄底市商务局外资科。
外汇登记:外汇管理局娄底市中心支局。
如需进一步协助,建议委托专 业代理机构或通过湖南省“一站式”外商投资服务平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