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指借助多方通信平台及公共通信网络或互联网,在国内实现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业务包括国内多方电话会议服务、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国内互联网会议电视与图像服务、互联网电话、网络电话以及多人语音即时通信等。
办理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2. 省内经营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跨省经营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3. 公司属于全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不能有外资。
4. 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得是外籍身份。
5. 执照经营范围要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6. 公司有必要的人员、办公地址及场所。
7. 公司有良好的信息记录。
8. 需有3名人员近期所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
办理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申请表。
3. 业务发展报告、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4.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研究报告。
5.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研究报告。
6. 工商档案查询章程。
7. 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及股东证件证明。
8. 验资报告原件或审计报告。
9. 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位学历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10. 房屋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
11. 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办理流程
1. 资格审查:确保公司符合申请条件,如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要求,且主要人员无不良记录。
2. 准备材料:收集并准备好所需的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人员证明等。
3. 提交申请:根据业务范围,全网服务向工信部申请,地网服务向所在地市通信管理局申请。
4. 审核过程: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资质、技术能力和运营规划进行审核。
5. 跟进反馈:期间可能需补正资料,要及时响应审核提出的要求。
6. 领取许可证:审核通过后,颁发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