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建议将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 严禁游街示众
11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在公安部工作会议上表示,公安部将继续对娱乐场所组织严格日常管理,辅之以常态化暗访侦查,做到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检查,以严防涉黄违法犯罪出现反弹。
公安部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和有关要求,强化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日常治安管理,严格娱乐服务场所备案,强化保安员配备,强化治安、安全方面的软硬件设施和技防建设。目前,各地公安均进行了一些尝试,娱乐场所数字信息化管理趋势逐渐清晰。
刘绍武介绍,公安部将继续组织严格日常管理,辅之以常态化的暗访。对娱乐场所做到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明察加暗访。
刘绍武表示,严厉打击之后,对于娱乐行业,不是关得越多越好,而是合法经营的越多越好。
开展教育挽救失足妇女工作
11日,刘绍武在公安部工作会议上称,“以前叫卖淫女,现在可以叫失足妇女。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
早在11月28日,公安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全国妇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教育、挽救失足妇女工作。要求保护卖淫妇女人身权和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不得歧视、辱骂、殴打,不得采取游街示众、公开曝光等侮辱人格尊严方式羞辱妇女,要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对卖淫妇女视违法程度,区别情形予以处罚,对被强迫卖淫的受害妇女,迅速解救,一律不得进行处罚,并启动对受害人刑事救助机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介绍,公安联合妇联、卫生、人力资源、民政等部门一起帮助失足妇女,使她们能正常回归社会。
■ 链接:公安部挂牌督办54起案件
根据6月13日全国公安机关“2010严打整治行动”和6月22日治安系统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以打击卖淫嫖娼、淫秽表演等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的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7月27日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10个督导组,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现场督办6省市公安厅局对8个城市10家涉黄违法犯罪问题严重的娱乐服务场所进行集中精确打击。此次集中行动,在公安部属第一次,对全国形成强烈震动。
公安部于7月20日、10月3日、10月30日连续下发通知,反复要求各地突出打击重点,严打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同时,公安部亦在8月3日、9月1日、10月15日连续下发三次通知,先后挂牌督办了54起重点案件,并实地督办浙江省杭州市郑勇等人组织、强迫卖淫案、上海市宣宫夜总会尹庆等人组织淫秽表演等重点案子。对挂牌督办的案件,逐一明确具体的责任人,成立专案组侦办。彻查案件犯罪事实,深挖幕后“保护伞”,并严格按照规定,逐一倒查、追究、通报有关人员监管失职责任。本报记者陈宁一
■ 成果:381家违法场所被查处
8月20日,公安部将27个暗访组在暗访中发现的381家违法经营场所名单通报各省区、直辖市公安厅,要求各地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全面彻底的查处行动。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开展查处整治,各警种分工配合,依法侦办了一批问题严重、在当地有影响的犯罪案件,各地形势明显好转,涉黄违法犯罪活动总体上受到强力遏制。(新京报本报记者 陈宁一)
如果不是12月10日公安部的一次工作会议披露信息,也许不少人还不十分清楚,从6月起,公安部部署开展了一次以打击卖淫嫖娼、淫秽表演等活动为重点的“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