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两者是一回事。2015年10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实施《bai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许可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代替食品流通许可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15年第199号)规定: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未届满的继续有效;食品经营者在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更换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更换;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