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
核心责任: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需向公司补足差额,并支付逾期利息(通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若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其向公司足额缴纳,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对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
责任形式:若股东间有特别约定(如出资时间、违约责任等),违约股东需按约定向其他股东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案例: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A应在2023年1月1日前出资100万元,但A仅出资50万元,则A需向公司补足50万元,并可能需向其他股东支付违约金(如约定为未出资部分的10%)。
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
责任范围:若公司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可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权利的限制
限制情形: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合理限制。
案例:若股东B未出资,公司可决定不向其分配当年利润,或限制其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
股权转让后的连带责任
责任主体:若未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的,公司可要求该股东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工商行政处罚
处罚情形:若股东虚假出资(如以虚假材料骗取登记),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案例:若股东C以虚假评估报告虚增非货币财产出资价值,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其处以虚增部分10%的罚款。
信用惩戒
惩戒措施:未出资股东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影响其信用评级和融资能力。
后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后,股东在、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将受到限制或禁入。
虚报注册资本罪
构成要件:适用于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公司(如特定金融、保险类公司),若股东虚报注册资本且数额巨大、后果严重,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构成要件:若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或以欺骗手段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可能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