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说明核心要素
主体资质
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内资企业,无外资成分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 “增值电信业务” 或 “经营电信业务” 类目,未涵盖的需先完成工商变更。
资金要求
全网 ISP 许可证要求注册资本≥1000 万元,地网 ISP 许可证≥100 万元,且货币资本不低于实收资本的 30%;需提供实缴证明(如验资报告),确保资金真实到位。
人员资质
需配备 3 名相关从业人员,提供近 1 个月社保缴纳记录;企业法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近 3 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管制度的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电信业务不良名单。
合规信誉
具备长期稳定服务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业务涉及的网络系统需通过工信部指定机构的技术评测(部分业务类型强制要求),取得合规评测报告。
场地要求
拥有固定办公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有机房的企业需确保机房设施合规,具备必要的网络安全防护条件。
二、材料准备关键要素
主体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效期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需体现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
人员证明材料
3 名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该 3 名人员近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需清晰显示企业名称及个人信息)。
场地与设施材料
办公场地产权证明(自有)或租赁合同(租赁期≥1 年,明确办公用途);
有机房的需补充机房租赁协议、机房设施清单及机房合规性证明(如消防验收文件)。
安全与制度材料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含防火墙配置、入侵检测机制等内容);
信息安全审核制度及用户信息保护制度(需明确数据收集、存储、使用规范);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其他专项材料
技术评测报告(针对需强制评测的业务类型);
特定业务相关的技术方案(如涉及创新接入技术的需详细说明实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