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的材料要求存在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材料种类、数量及复杂度上,以下是具体对比:
一、简易注销所需材料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遗失,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作废并提交截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需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不存在未结清的债权债务、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公告证明: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为20天,公示期满后打印公告截图作为证明。
税务材料:
清税证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证明已结清所有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并缴销未使用的发票及税控设备。若税务与工商系统已联网,部分区域可免交纸质证明。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遗失,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作废并提交截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需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清算相关材料:
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包含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清算结果,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字。
清算组备案材料:包括清算组成立文件、成员名单等,需先备案并登报公告45天。
公司解散决议或决定:如股东会决议、法院破产裁定等,全体股东签署决议,确认清算报告内容无误。
公告证明: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公示期为45天,公示期满后提交公告截图或报纸样张(若通过报纸发布)。
税务材料:
清税证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证明已结清所有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并缴销未使用的发票及税控设备。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银行账户注销证明:若开设了银行账户,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证明。
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证明:若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需提供相关缴纳证明。
特殊行业许可证注销证明: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证等。
公章、财务章等印章缴销证明:需到公安局备案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