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破窗而入,是因为季老生前也经常破窗。”
“我把书籍等物从季老的故居搬到其他地方,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因为季老的书籍是留给后世子孙的。”
5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审理季羡林故居被盗案,在长达6个半小时的庭审中,被告人王如在法庭上接连说出雷人之语,让公诉人、法官、旁听者大跌眼镜。
“破窗是季老开创的超常规入室方式”
王如是季羡林生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方咸如是季羡林朗润园家中的男保姆。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2月15日晚8点,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北京大学朗润园13号公寓201号季羡林故居内,窃取各种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经鉴定总价值为333万余元。后王如得知季羡林独子季承报案后,又伙同方咸如将盗窃来的财物转移藏匿。
对此,王如辩称自己是“光明正大”的搬运,而非盗窃。她说,季老基金会成立的宗旨,就是纵有家财万贯,也不留给家人,而是回报社会。对于为何采取破窗入室的方式,王如解释说:“这是季老开创的,是一种超越常规的入室新方式。窗户就是一个别出心裁的门扇,季老是个与众不同的大师,他的许多行为是常人难以揣测的。”她还说,北京大学的木工都知道,季老家每个月都要换次门窗。
方咸如也认为其行为不是盗窃。他说:“我只是听从领导(王如)的安排,季老及季老的秘书李玉洁都曾指示我,让我按王如的话做事。”
“这样做是不想国有资产流失”
对于为何要破窗而入,方咸如当庭回忆了详细的经过。
2009年12月15日晚,王如和她的女儿、北大保卫处的小朱在北京大学燕南园54号楼自己的房间里弄照片。方咸如对王如说,要到朗润园公寓取一下他的棉衣和厚棉被。当晚8点,方咸如告知王如,看房的人、季承小舅子小马都不在,且从窗外看到,曾挂在墙上的季老画像不见了,王如当即指示他破窗入室。在王如的协调下,经常帮方咸如撬开季老故居窗户的小谢也来到现场。“撬窗户的时候玻璃裂了,方咸如告诉我继续撬。”小谢在证言中说,撬开窗户后他就走了。
方咸如称,进屋后他发现屋内保险柜、放书画的箱子均已被撬开,地上一片狼藉,只剩下些铜像和一些书册。他马上给王如打电话,汇报了情况,并按照王如的指示将剩下的图书和铜像转移到燕南园54号楼的季羡林基金会。
王如说,之所以要拉走屋内的东西就是为了要挟季承,以达到自己的目的:“第一,要让他结清拖欠方咸如的工资;第二,要他向我跟李玉洁公开道歉;第三,季老已经把财产捐赠给北大,屋内的财产就属于国有资产,这样做是不想国有资产流失……”
缘起遗物纠葛
季承在证言中提到,自己与王如结怨是在父亲的遗体告别仪式上。据媒体报道,2009年,在季羡林的追悼会上,一男子手中的瓷盆被几名学生强行夺走,指挥抢夺瓷盆的王如把矛头直指钱文忠,说瓷盆里有季老生前养的两只小乌龟,该男子是季羡林弟子钱文忠派来偷乌龟的。
次日,钱文忠和季承表示,王如背后有人指使,即她的干妈李玉洁。此后,季承与李玉洁、王如等人之间的季羡林遗产纠纷事件愈演愈烈。
王如在法庭上说,季老曾于2001年声明将全部家产捐赠给北大,但北大只转移了其中值钱的书画,而对季老珍藏近百年的书籍视若无睹。这让季老很伤心,进而对于自己的捐赠行为发生动摇。于是季老找到她,秘密交给她一份“遗产分配小组”成员名单,告诉她在自己去世之后公之于众。
孰料,2009年初,季承突然拿出一份遗嘱,称季老让他处理有关自己的一切事务。王如当庭提出这份遗嘱系季承伪造,坚称季羡林过世前已经把遗产都捐赠给北大。
持续一天的庭审中,王如始终认为自己是在保护季老捐赠的国有资产,所作所为也是按季老生前的嘱托行事。
公诉人建议从轻量刑
庭审最后,公诉人建议法院考虑对两人减轻处罚。公诉人称,“本案之所以存在争议,被公众广泛关注,存在原因上的特殊性。”他建议法院在量刑时不要完全机械地按照刑法规定,将两人按照“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定罪量刑,而应考虑对两人减轻处罚。另外,公诉人还提出,两人是盗窃罪的共犯,但是王如是幕后唆使者,应是此案的主犯;方咸如本身文化程度不高,认识能力有限,只是一个执行者,可认定为从犯。因而建议法院在减轻处罚的基础上对方咸如从轻处罚,对王如从重处罚。
相关链接
季羡林北大故居被盗始末
■2009年12月15日,季羡林去世5个月后,其北大故居被盗,几千册线装古籍和数量不等的佛像失窃。
■2009年12月21日,王如、方咸如落网,被盗物品全部追回。
■2011年2月11日,该案移送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被盗物品发还。据季羡林独子季承介绍,丢失的线装书就有4351册,此外还有《嘉庆殿本全唐文》4大箱和全套《二十四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