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家用火灾报警产品、可燃气体报警产品、防火门、手提式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等59种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
公告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凡列入本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ccc认证是我国政府为保护国家安全、人身健康安全、环境等目的,依法实施的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合格评定制度。
气体灭火设备产品类: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设备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设备
卤代烷烃灭火设备
惰性气体灭火设备
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气溶胶灭火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