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按照普通注销流程办理注销手续,具体如下:
成立清算组:公司因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的,应当在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示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访问或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清算组信息,并于六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在报纸上公告。
开展清算活动:清算组依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
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在申请税务注销前,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存在涉税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应当接受处罚缴纳罚款。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可在作出承诺后,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不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需先行办理完毕各项未结事项后,方可申请办理税务注销。
申请注销企业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税务注销证明等材料,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清缴社会保险费欠费。
申请办理海关注销登记(如有):企业登录 “中国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或者 “互联网 + 海关” 录入申请注销信息,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销书面申请提交所在地海关审核。
注销银行账户:携带工商注销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手续。
印章销毁: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等各类印章进行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