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条件与限制
并非所有外资公司都能走简易注销,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基本前提:公司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全部清偿完结。这意味着在申请时,不能有未结清的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应缴税款、债务等
。排除情形:若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不能适用简易注销
: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或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
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即涉及负面清单的企业需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