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武陟7月21日电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竟然冒充国内“汰渍”、“雕牌”、“立白”等知名品牌,在小作坊内加工销售这些品牌的洗衣粉,结果触犯刑律。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
2013年2月中旬至2013年7月18日期间,被告人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武陟县西陶镇西陶村西定路3号院东邻院内,在无任何证照的情况下,非法加工、销售洗衣粉,并在加工销售的洗衣粉上使用“汰渍”、“雕牌”、“立白”等商标,所产洗衣粉通过物流公司销往郑州、南阳、鹤壁等地,销售金额达8013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徐某自愿认罪,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上述刑罚。(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王莉莉孙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