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自7月中旬至11月,全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打击违法违规排污企业。
行动主要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区市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停建违规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淘汰燃煤锅炉整治,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提升燃油品质、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发展清洁能源等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和监测治理情况。
对涉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加强监管,督促重点行业企业搬迁入园管理,实施企业废水预处理和园区集中处理相结合,加大对位于重点流域或水环境污染严重区域的工业园区的监督检查力度。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将严格环境执法,对存在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产甚至予以关闭。对超标排放的电力企业,依法处罚、追缴排污费;对停产整治企业、在产企业、在建企业达不到环评要求的、应建而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及偷排污水、限期整治仍不达标的,责令停产整顿、依法处罚,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行动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和媒体报道属实的环境污染问题列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