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知识产权顾问;张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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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商标转让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必须经过商标局核准公告后,转让行为才能生效。
商标变更
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
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商标局办理续展申请手续,使商标有效期延长,商标权利得以继续维持。
商标许可备案
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补发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证书,若发生遗失或者破损,可向商标局申请补发。注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是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证明其变更/转让/续展申请已被商标局核准的证明文件,与《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因此若注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遗失或者破损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补发。
撤销三年不使用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满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可以以撤销三年未使用的理由提出申请撤销,若商标注册人在指定时限内提供不出使用证据,则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