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涛:不宜在中小学校推荐饮用纯净水 | |||
2014-01-18 08:44:44 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打印】【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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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黑龙江频道1月18日电 中小学生处于生长、智力发育阶段,加上好动而损耗许多无机盐及矿物质,从营养平衡来讲,应及时补充损失的无机盐及矿物质,如长期饮用纯水,将对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造成影响,所以不宜在中小学校推荐饮用纯净水,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高度,增强对解决中小学生饮用水安全问题的重视,力争使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饮用水达到更高标准。对此,哈尔滨市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得莫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鲁涛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学生饮水安全问题。
应当在解决中小学校学生饮水安全问题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由教育、水利、财政、卫生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做好解决中小学校学生饮水安全工作的规划和项目申报工作,争取有关部门在项目上给予资金支持,力争使中小学校学生饮水的安全问题得到解决,特别是在偏远山区、经济落后的农村中小学校,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二、加大投入,提高学生饮用水标准。
纯净水不但不含有任何微量元素,而且它把水中所有滋养人体的生命离子也去掉了,这种水越喝体液越酸,体液越酸细胞自我修复和基因的复制就越差,免疫机制急剧下降,而且纯净水还把体内的部分有益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带到体外。而矿泉水中含有丰富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能够促进钙的吸收,有利于儿童骨骼的生长的作用。科学研究证明:直接饮用矿泉水,水中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吸收率可高达70%,而通过烹煮食物食用的吸收率则不足30%。目前,国内已有多个省市严令禁止中小学校学生饮用纯净水,欧洲等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早已杜绝中小学生饮用纯净水。
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中小学生饮用水的资金投入,尽量避免中小学生饮用纯净水,应通过专家论证、招标、竞选等方式选择适合中小学生饮用的高标准的矿泉水。
三、健全机制,建立健全水质检测体系。
要求各饮用水生产企业配备专门的水质检验设备,建立完善的企业自检制度,并定期抽取水样送至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卫生部门要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和检验设备,加强对中小学校学生饮用水定期和不定期的检验,并及时公告水质监测情况,确保学校饮用水安全有保障,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管理,不断强化中小学生饮水安全管理措施。
把学校饮水安全工作纳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目标考核的内容,明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学校校长为中小学生饮用水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的学生饮用水安全工作,对工作不负责、未完成工作目标的要实行问责制或责任追究制,使学生的饮用水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编辑:颜秉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