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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从业属违法行为

更新:2014-08-24 09:12 浏览:22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从业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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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属于法规强制规定层面的行业准入要求,必须接受强制性的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获得特种资格证书,进入特种行业,一般由用人单位在学员入职后,组织学员统一接受政府的安全培训后获得,如果用人单位不组织接受强制性的安全培训,用人单位存在法人主体管理失职和安全管理缺位的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1、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也就是说,所有从事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违者将依照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因此,特种资格证的获取对于从业人员具有法律强制性。没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操作人员,不管其专业背景如何,理论实践水平多高,其上岗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2、不办特种作业资格证会受到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3、保障自身权益——不经过系统培训合格、无岗位能力合格证明、不接受安全培训无特种资格证上岗,一旦出现事故,自身权益、保险索赔等不但得不到保障,还要交罚款,严重的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4、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潜在的危险性很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作业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而且也容易给其他从业人员以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设备、相邻物等的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因此,特种作业人员为了你和家庭的幸福必须持有效的特种资格证件上岗作业。 培训机构和学员务要守法观念:《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职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如果违反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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