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最高行政法院(Conseil d'État)近日作出关键裁决,正式确认了2024年4月8日颁布的关于农光互补(agrivoltaïsme)的行政法规。这一决定标志着法国在平衡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农业生产之间迈出了重要一步,尽管此前诺曼底大区、旺代省、科雷兹省以及农民联合会曾联合提起诉讼,认为该法规过于宽松且侵犯了地方政府的规划权。
农光互补技术旨在太阳能板下方进行农作物种植或放牧,既生产绿色电力又为农民提供额外收入。然而,随着此类项目在法国乡村的推广,关于其是否影响农业用地性质、是否干扰传统耕作等问题引发了广泛争议。诉讼方认为,该法规在定义“未开垦土地”、计算土地占用面积以及设定单位面积产量标准时,与法国《农村法典》、《能源法典》及欧盟法院的相关判例存在冲突,且未充分赋予大区在规划文件制定中的参与权。
面对质疑,最高行政法院在3月16日发布的三项决定中驳回了撤销请求,并进一步厘清了法律边界。法院明确指出,法规中关于设施对农田提供的服务、农业潜力改善、气候适应性及动物福利提升等指标均合法有效。特别是针对“可持续收入”和“农业为主业”的核心要求,法院强调:若农光互补地块的亩均产量需达到参照区平均产量的90%以上,方可视为具有显著农业产出,这一规定并未构成法律错误或明显判断失误。
随着该法规的法律效力得到最终确认,法国未来的农光互补项目将严格依据此标准推进。这一裁决不仅稳定了法国能源转型的政策预期,也为欧洲其他国家探索“光伏+农业”模式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判例参考,显示出在保障粮食安全前提下发展清洁能源的可行路径。
对中国从业者而言,法国通过司法审查明确“农业产出占比”红线,值得借鉴;在推进中国农光互补项目时,应同样重视农业主业地位,避免“以光代农”,确保项目合规可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