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静冈县官方发布通知,自平成29年(2017年)《计量法施行令》修订后,自动秤(共4种)被新增为特定计量器。特定计量器原则上必须通过“检定”方可用于交易或证明。但根据令和7年(2025年)的最新修订,4类自动秤中,仅自动捕捉式秤被纳入强制检定范围。
自动捕捉式秤主要用于加工食品、饮料、药品等产品的包装计量,具备识别缺件、筛选异物等功能。其检定对象限定为称量范围在5公斤以下的设备。相比之下,用于谷物等大容量计量的料斗秤、用于小容量分装的充填用自动秤以及连续输送用的传送带秤,目前仍不属于本次强制检定范围。
检定有效期通常为2年,但若企业已纳入“适正计量管理事业所”制度并申报,有效期可延长至6年。检定工作由经济产业大臣指定的专门机构执行,重点进行器差检定。企业在使用前务必查阅经济产业省关于“适正计量管理事业所”的最新注意事项(令和7年11月修订版)。
根据静冈县计量检定所发布的日程,以2024年3月31日为界:此前已投入使用的设备视为“既使用”,此后新投入使用的视为“新使用”。由于预计令和8年度(2026年)指定检定机构将受理大量委托,官方呼吁相关企业务必在令和7年度(2025年)内完成受检,以避免业务中断。
对于中国相关企业而言,日本此次将特定自动化包装秤纳入强制检定,反映出对贸易公平性和商品质量管控的精细化趋势,中国企业在拓展日本市场或引进同类设备时,需提前规划合规认证周期,确保设备在日流通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