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概念上讲。
01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一套相对应的概念。
总行管理分支机构,对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资金调度和人员管理行使指挥、管理和监督权,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支机构是指在业务、资金和人员上受总行管理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不独立,属于总公司的子公司。
02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一套相对应的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家公司一定比例以上股份或者可以通过协议对另一家公司行使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其股份由另一家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由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两人都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母公司和子公司就像母亲和孩子。虽然他们有血缘关系,但他们彼此独立。孩子们可以决定如何过自己的生活。
总公司和分公司就像大树和大树枝。虽然有分支,但毕竟是一个整体,一切都由主干支配和提供。
在注册方面。
01子公司就像重新注册一家公司。
注册子公司需要更名、找法人、找监事、拟定新的经营范围或者与母公司相同,相当于重新注册了一家新公司。
02分公司就像是总公司的复制粘贴版。
分支不需要重命名。总公司+行政区划+分公司的名称没有法人,只有一个负责人。业务范围可以从总行的业务范围中选择,也可以完全复制,但不能超出总行的业务范围。可以说相当于总公司的复制粘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