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秦时期:
已知最早的芳香剂应用可能是在中国。早在殷商甲骨文中就有熏燎、艾蒸和酿制香酒的记载,至周代就有佩戴香囊、沐浴兰汤的习俗。在先秦文献中,《山海经》记载熏草“佩之可以以疬”,马王堆汉墓出土一批香囊、药枕、熏炉,内有辛夷、佩兰、茅香、花椒、肉桂等芳香类药物。这些都说明了当时既有用芳香药物防治疾病、辟秽消毒、清洁环境的风俗习惯。
二、秦汉时期:
从战国到秦汉,芳香疗法从实践逐渐上升到理论的初步探索,如《灵枢.寿夭刚柔第六》记载,“用醇酒20升,蜀椒一升,干姜一斤,桂心一斤,凡四种,皆蚥咀,渍酒中。用棉絮一斤,细白布四丈,并内酒中”,以熨寒熨。可见在秦汉医学实践中,即有用芳香药物外治的经验。
《神农本草经》集东汉以前药物学之大成,全书记载药物365种,其中有不少芳香药物,如“菖蒲,味辛温。主风寒湿痹,咳逆上气,开心孔,补五脏,通九窍,明耳目,出声音。久服轻身、不忘、不迷惑、延年”。由于《神农本草经》按四气五味阐述功能,较详细的著述了芳香中药的一般药物性质,为后世运用芳香药物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