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在法国菲尼斯泰尔省的吉维尼克港,一艘渔船在完成十五天海上作业后准备卸货。由于正值退潮,船舱底部距离码头过低,原有吊索长度不足。为解决这一问题,船东在一个月前批准了机械师提出的临时方案:在原有缆绳上额外接上一段5米长的缆绳,并用绳结固定。这种“就地取材”的应急做法,最终酿成严重事故。
卸货过程中,一个绳结突然崩断,导致120公斤重的鱼货从高空坠落,直接砸中一名船员。该船员头部被割伤,颈椎两处骨折,经医生评估造成18天劳动能力丧失。事故发生后,船东与船长被传唤至坎佩尔法院,于2026年4月2日接受审判。受害者已提出2500欧元的民事赔偿请求,案件目前处于待判决状态。
庭审中,船长辩称其初衷是改善船员工作环境,认为该操作符合行业惯例。然而,法官克里斯托夫·勒佩蒂科普明确指出,所加装的缆绳未经任何专业机构认证,属于典型的“临时拼凑”行为,严重违反安全规范。劳动监察部门也发现多项违规:船员未接受充分安全培训、职业风险预防文件未及时更新,且事故现场未强制佩戴安全帽。
尽管船上明确张贴“必须佩戴头盔”的标识,但受伤船员坦言:“实际上,从来没人戴过。”检察官菲利普·勒莫瓦纳指出,企业日常操作与法定安全要求之间存在巨大鸿沟,此类事故本可避免。检方建议对船长处以1000欧元罚款,对船东公司处以15000欧元罚款。
受害者律师强调,这是一起本可预防的安全事故。船东方律师则辩称,航海作业本身具有高风险性,案件应被视为“技术性纠纷”,船长不应承担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刑事责任。辩护律师认为,其客户并未越权决策,事故责任应由多方共同分担。案件将于5月21日再次开庭进行最终裁决。
法国作为欧洲重要渔业国,其沿海港口长期依赖传统作业模式,安全管理制度在部分中小渔船中执行不到位。此次事件凸显了行业在设备维护、人员培训及现场监管方面的系统性短板。对于中国出海渔业企业而言,必须引以为戒,强化设备合规认证流程,杜绝临时改装行为,同时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装备佩戴制度,将安全规范内化为日常操作标准,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