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近期在危险品运输管理领域推出重大改革举措。为贯彻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推进去中心化和权力下放的战略部署,越南工贸部于2026年3月25日发布第15/2026/TT-BCT号通函,明确将第1类(不含工业炸药及其前体)、第2类、第3类、第4类和第9类危险货物的运输许可审批、变更、重新发放及注销等权限,全面下放至各省人民委员会。
根据通函第3条第2款规定,工贸部部长正式授权各省人民委员会(含设有主要机构或分支机构所在地)负责受理、评估、颁发、修改、重新颁发及撤销相关运输许可证。这一调整依据的是2025年105号政府法令第44条第4款b项和第6款的具体规定,该法令详细阐释了《消防预防与扑救法》及相关救援措施的执行细则。
与此同时,越南工贸部于2026年3月26日颁布第555/QD-BCT号决定,正式公布经修订的行政管理程序清单,涵盖上述五类危险品运输许可的授予、变更及重新发放流程。此举标志着越南在危险品物流监管体系上实现了从中央集权向地方分权的实质性转变。
为进一步确保政策落地,工贸部于2026年4月2日致函各中央直辖市及省级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地依法组织、协调并规范辖区内企业或个人(以主要办公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为准)的危险品运输许可申请工作,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强化对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与处理力度。
自2026年4月10日起,所有涉及上述五类危险品的运输主体,必须直接向其注册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人民委员会提交许可申请。这一变化将显著缩短审批周期,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是越南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一步。
越南作为东南亚新兴制造业中心,其危险品物流需求随化工、电子及新能源产业扩张而快速增长。此次权限下放不仅提升了地方政府的监管响应速度,也反映了该国在平衡安全管控与商业效率方面的政策智慧,为区域物流标准化提供了新范例。
越南此次改革凸显了行政效能提升对跨境供应链的积极影响,中国相关企业可关注其审批流程简化带来的合作机遇,同时借鉴其分级分类管理思路,优化自身在东南亚市场的合规策略与运营效率。
